從歐盟實施《化妝品產品資訊檔案》(簡稱PIF)後,接著是東協跟進。目前台灣於2019年5月30日通過了《
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》,待2024年至2026年逐步實施。此外,對岸的中國也對於化妝品的監管有大幅度的修正,也是偏向歐盟的系統,目前法規已經通過並公布,待明年(2021年)元月正式施行。
如此,可以說一方面對於化妝品產品監管的模式做出了改變,另一方面則是更加重視化妝品的安全性這部分。
相應著PIF而來的,就是「安全資料簽署人員」(簡稱SA),主要是對化妝品的安全性提出完整的安全性評估報告。
這方面歐盟、東協已運作許多年了,但台灣才剛要開始,導致化妝品產業的相關人員對此感到無所適從。